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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2018年)
作者:陪审办  发布时间:2018-03-15 10:39:3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16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辖区内年满28周岁,6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但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

(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三、选任程序

1、申请、推荐。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推荐。

2、资格审查和考察。对被推荐和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本院会同市司法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和考察,最后确定人选。

3、提请任命。对已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本院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315日—3月25日;

2、报名地点: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人民陪审员申请表(个人申请)或人民陪审员推荐表(组织推荐)一式三份,表格可到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领取,也可在瑞丽法院网站上下载(http://ynrl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联系人:杨会娟  联系电话:13578295188

 

  附件: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8/03/15/ED431BB92F20F1D65ED70844EFCB0427.xls

        2.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8/03/15/2465EDCDADA17AED54014205367C2886.xls

  

                                   瑞丽市人民法院

                                    2018年315日

责任编辑:聂蕃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