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之际,我院邀请消防官兵、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师生共100余人到庭旁听岩某贩卖毒品案件的审判,用真实的案例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法制课。
为使毒品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我院特意选定犯罪嫌疑人为青少年贩卖毒品案,以此警醒当代青少年认清毒品危害,远离毒品犯罪。庭审中,审判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案件在合议庭进行合议后,进行了当庭宣判。整个庭审秩序井然,气氛庄严。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与旁听人员就近年来青少年毒品犯罪情况及青少年如何预防毒品及其危害进行了交流,审判人员表示使旁听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了青少年参与毒品犯罪,不仅危害社会秩序,破坏家庭,更重要的是毁灭自己的光明前途,学生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仅要自身远离毒品犯罪,更要将毒品犯罪的危害宣传到身边的亲人和朋友。
依法运用刑罚严惩各类毒品犯罪,是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禁毒斗争的主要方式。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一步加强毒品犯罪预防教育工作,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全市禁毒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