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瑞丽市润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桂花诉你、张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3102民初4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杨丽君;
电话:0692-4145156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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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陈桂花诉你、张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3102民初4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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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杨丽君;
电话:0692-4145156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