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我院对位于瑞丽市新光路一宗房产进行强制腾房活动,执行活动邀请了市政法委、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电视台监督,并组织欲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进行实地查看。
案情回顾:瑞丽市某有限公司与刀某某、孟某某追偿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瑞丽市某有限公司向瑞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处置登记在被执行人孟某某名下的房地产一宗,责令孟某某限期迁出涉案房屋,并向其送达了于2018年5月26日前腾房通知书,孟某某向我院做出上述日期还款或腾房的书面保证。但因被执行人孟某某未按时进行腾房,承办人无法与其联系,导致很多买受人对房屋内部缺乏详细了解,造成了6月2日的第一次拍卖流拍。经过合议,我院决定6月27日进行强制腾房活动。
6月27日上午,因执行干警一直无法联系被执行人,多次到其住所也找不到孟某某,拟强制开锁进入该拍卖房产内查看情况。据邻居反映被执行人在家,遂执行干警在屋外喊话,孟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开门。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说,被执行人请求给予一定宽限,短期内筹钱履行法律义务,如到期仍未履行,一定配合法院处置房产。我院同意了孟某某的请求,让其自行履行义务,如到期仍未履行将继续强制执行。孟某某对执行干警表达了感谢,感谢执行干警人性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