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一是认识到位,保障有力。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该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动员会,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抓,直接办理执行“骨头案”。举全院之力抓落实,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二是依托系统,推进变革。充分依托执行指挥系统、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执行管理,由单纯依靠传统查控方式向网络查控为主、传统查控为辅的工作模式的转变。形成了网络拍卖、布控、委托、失信联合惩戒、督办功能于一体的办案模式。2016年至今,共发布失信名单560人,限制高消费706人。2017年以来共发起网拍94宗,成交17宗,成交金额1737.34万元,标的物成交率70.83%,溢价率11.94%。三是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三年来,共开展了“百日执行攻坚战” “迅雷行动” “涉民生案件”等八次专项行动。今年7月27日,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举行了“云岭总攻”执行行动誓师大会,通过扎实工作,顺利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大大提高了执行到位率,共拘留24件24人,罚款2人,限制出入境5人。移送追究拒执罪1件1人。四是制定规则,加强监管。制定下发了《规范执行权运行机制实施细则》《规范执行工作相关规定(试行)》等多项制度,形成了全院各部门支持执行、配合执行工作格局,采取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方式全程、全方位督察执行工作,从内部杜绝干警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和违纪违法“三案”问题发生。
全力构建共同治理格局。积极向市委、人大报告,向政府、政协通报执行工作情况,今年6月,由市委政法委的牵召开了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构建共同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将市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检察院、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等38个机构部门纳入共治成员单位,构建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同时,全力抓实司法救助工作,2016年、2017年已经对31个案件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44.5万元,今年救助对象已上报市委政法委。
扎实开展执行宣传工作。借助各种媒体渠道和本院“两微一站”,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撰写案例、信息、简报、网络直播等方式对正反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宣传,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18年,共对外发布执行宣传信息120余条,被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及上级法院采用、转发100余条,其中省级21条(省高院微信转载3条),国家级17条。一些典型案例,如“外籍媳妇拿到执行暖心钱”等,被云南日报新媒体、云南法制报等多家重量级媒体纷纷关注报道。采用微博直播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工作,开播数小时,观看人次突破2万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