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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充电”
作者:杨会娟  发布时间:2018-10-26 16:26:0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10月24日,瑞丽法院组织49名人民陪审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德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光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培训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与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交流。

此次培训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散座主持,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董文宏深刻阐述了人民陪审员的重要意义,就贯彻落实新的人民陪审员法的精神和如何做好陪审员工作提出了意见。民事审判庭法官雷丹同志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题培训,解读《人民陪审员法》,并结合工作实践案例,对人民陪审员具体的履职方式提出建议,针对工作涉及的疑难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为人民陪审员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法律、规范陪审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培训座谈会上,马光华表示,人民陪审员不辞辛苦,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是瑞丽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开展法制教育不可替代的力量,为促进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陪审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分享培训学习的心得体会,陪审员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要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不断强化学习意识、使命意识,为法院建设尽心尽力,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聂蕃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