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瑞丽市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云南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你们未依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云3102执恢19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瑞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 系 人:方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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