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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中院调研瑞丽法院两项工作
作者:尹升远  发布时间:2019-05-24 10:31:13 打印 字号: | |

5月23日,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雷永华率相关人员,到瑞丽法院对“开展调查研究”和“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两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瑞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文宏就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各与会人员针对调研组提出的问题纷纷发言,并就一些法律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气氛良好,取得了预期效果。调研组指出,瑞丽法院两项工作开展情况成效突出,调查研究工作多份成果被党委及上级法院采用、转发,在推进自身工作改进的同时,也为党委及上级法院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特点明显,依法保护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别是立足区域特点,在涉外涉侨领域审判及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形成的“瑞丽模式”,值得肯定和借鉴学习。同时,调研组也客观指出了瑞丽法院在开展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很好的改进意见。

据悉,近年来,瑞丽法院共组织开展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探索》《司法创新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调研》《推进“中缅瑞丽——木姐国际司法合作示范区”建设有关法律问题的调研》等一批重点课题调研,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文章,被最高法院转发全国法院学习借鉴一份;被省高院转发全省法院学习借鉴一份;被省高院《审判与法治》采用一份;获州委领导、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并转报省委、省政府一份,多份成果转化为党委及上级法院有关文件内容。在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方面,2017年——2019年5月20日,共审理民商事案件3188件,其中服务经济发展案件2550件。在审理中,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程序与实体并重,坚持“三效统一”,始终注重裁判结果的社会导向作用,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聂蕃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