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瑞丽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涉嫌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加入了以关某某、李某(此二人另案处理)为首的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2018年4月,被该团伙以高薪帮赌场刷流水为由,提供往返机票、食宿的方法将被害人廖某、商某某先后从外地诱骗至瑞丽边境,组织被害人偷渡至缅甸并实施绑架,后将被害人关押于民房,采取殴打的手段,逼迫向家属索要赎金。被告人刘某未持有效证件,多次偷越国境到缅甸。该行为涉嫌构成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