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纠纷能顺利解决多亏了法院,如果以后再遇到此类问题,他们依然愿意相信中国法律、向中国法官寻求帮助”,一起劳务纠纷得到化解,一名缅籍当事人激动地对瑞丽法院法官说。
12月2日下午6点半,已是下班时间,白日人来人往的诉讼服务中心此刻已归于安静,却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原来,铃声来自特邀调解员办公室,江丽芸、朱晓梅两位调解员还没下班,正在和案件当事人沟通调解时间等事宜,以确保次日的调解能顺利进行。
12月3日一大早,六位当事人如约而至。五名原告均是缅籍来华务工人员,被告是瑞丽某建筑工地的“包工头”,原告应被告要求提供建筑劳务后,却没能获得相应的报酬,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瑞丽法院。经过两位调解员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期向五名原告分别支付劳务报酬。随后,立案庭法官依据调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结束后,工作人员还向缅籍当事人发放了缅文诉讼材料、宣传中国法律,并对劳动者如何更好地维权等问题作出解答。
近年来受理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为尽快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瑞丽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现已建立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并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在保障当事人诉权和自愿调解的前提下,针对所诉纠纷类型,委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组织和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力争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将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在诉前。
诉前调解周期短,减少对抗、利于和谐。调解范围包括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物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等。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瑞丽法院将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