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曲靖市麒麟区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告胡正兴与曲靖市麒麟区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3102民初24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注:本公告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内及本院的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