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7日在瑞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瑞丽市人民法院院长 董文宏
各位代表:
我代表瑞丽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瑞丽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37件,新收3657件,同比上升34.25%,审结3665件,结案率93.09%。有员额法官22人,人均收案179件,结案167件。
一、始终突出政治机关属性,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我们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和重要工作向党委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市委报告6件次,其中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报告1次。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指示要求在本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立足司法职能,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二、抓实执法办案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落实“三项规程”①,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464件752人,审结449件699人,结案率96.77%,其中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110件,毒品案件126件,妨害国境管理犯罪65件,危险驾驶罪28件,刑事公益诉讼2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免予刑事处罚12人,判处管制、拘役及三年以下537人、三年至十年138人、十年至十五年12人,其中适用缓刑159人;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18人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了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合议庭,共受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9件22人,其中涉恶案件7件14人,涉黑案件1件7人,“保护伞”案件1件1人。审结6件10人,判处六年到十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罚金。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排查重点类型案件7598件、排查重大案件414件,发现并移送线索5条。
紧扣“案结事了”目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积极适用小额速裁、调解程序,推进办案提速提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963件,涉案标的196598万元,审结1825件,结案率92.97%。调解或经调解撤诉966件,调撤率52.93%。办理非诉保全案件84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371件,买卖合同纠纷267件,婚姻家庭纠纷162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01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97件,信用卡纠纷83件,劳务合同纠纷68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58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51件,其他案件567件。审结涉民营企业纠纷675件、标的116204万元。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共受理行政案件55件(含国家赔偿案件1件),审结51件,结案率92.73%,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率100%。
三、紧盯“执行难”问题解决,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通过努力,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虽然如期实现,但“切实解决执行难”仍在路上,任重而道远。年内,我们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参与”执行联动机制,不断凸显“三个贯穿”“五项亮点”瑞丽执行特征②,穷尽执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多项数据创历史新高。共受理执行案件1371件,结案1257件,结案率91.68%,执行到位标的21469.7万元,为历史最高额,拘留27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1人,限制高消费745人,限制出境3人,发布悬赏公告11人。积极探索了网络司法拍卖委托第三方实施举措,提高财产处置透明度和工作效率,96宗房产上网挂拍165次,成交64宗,成交金额9153.6万元,溢价12%,为当事人节约拍卖佣金200余万元。
在严格执法办案的同时,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执行案件,尤其是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避免“执行一件、搞死一片”现象发生,积极参与了瑞丽市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为促进地方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及社会诚信建设做出了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
四、紧扣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立足司法工作职能,依法服务“三大攻坚战”,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和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积极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审结金融借款纠纷49件,涉金融案件执行到位7471.2万元;妥善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好接访释法;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法庭建设,促进乡村治理,畹町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31件;做好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纪念活动信访维稳工作,排查矛盾纠纷15次,妥善处理涉诉信访4起,接待来信来访21人。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审结盗伐滥伐林木、走私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2件。司法助力精准脱贫。审结涉及脱贫攻坚案件25件,涉案标的340万元;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发展扶贫产业,年内投入资金6.7万余元,完成全部建档立卡户脱贫任务。
立足区域实际抓实涉外审判工作。共受理涉外案件172件,审结159件,所形成的“一庭一站、四三二一”③涉外审判瑞丽模式得到深化和拓展,相关工作走在了全国、全省法院前列,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给予高度肯定,与市侨联成功举办涉侨纷多元化解座谈会,缅方木姐、九谷、南坎等华侨协会参加。积极推行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年内投入资金320万元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及信息化建设,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为来访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共解答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当场立案率达93%。利用诉讼服务一体机、“移动微法院”“云解纷”平台等信息技术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调解、自助缴费,网上立案69件,网上调解121件,跨域立案6件,巡回立案7件,快审速裁案件339件,裁判文书上网6181份,庭审直播627件。
五、抓实司法为民工作,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办理缓减免案件37件,缓减免诉讼费10.9万元,确保了经济困难群众的诉讼权益得到全面保障;执行救助19件25人32.09万元,缓解了特困申请人生产生活困难。审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45件,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执行到位410.57万元。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巡回审判52件次,巡回办案500余次;通过“两微一站”④,搭建法治宣传、网上民意沟通平台,发布信息81期300余条,新华社、CCTV12、中国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权威媒体报道法院工作8次。成功承办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带着国徽去审判”活动,微博话题阅读量1.1亿人次,讨论2.8万,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及党组班子肯定性批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⑤,进一步加大了与司法、公安、侨联等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在交警队设置便民点,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提供便民服务。聘任特邀调解组织9个和15名特邀调解员,其中3名特邀调解员常驻法院,参与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共调解案件115件,调解成功65件。
六、稳步推进司法改革,锤炼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扎实推进改革任务。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4个内设机构精简为9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推进人民陪审员改革,提请任命了58名人民陪审员,举办了岗前培训并宣誓就职。年内,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067件,参审1830人次,参审率达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100%。深化分流、调解、速裁等民事司法改革。制定了《瑞丽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暂行规定》,设立简案组和繁案组,分别办理民商事总案件的80%和20%,从而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效。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抓实“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年内,1名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院党总支被州委命名为德宏州首批“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聘请了9名外部特约监督员和5名内部廉政监察员。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及其他培训学习43批481人次。着力提升司法警察队伍战斗力,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安检登记来访来诉人员2.3万人次,提押、看管刑事被告人774人,为庭审活动和机关安全保驾护航。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各1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次、讨论案件9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院党组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党委和上级法院工作决策部署的结果,是法院全体干警忠诚履职、解放思想、积极作为的结果,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各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瑞丽法院全体干警向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学习运用新知识新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办案质效有待提升,案件的“三效统一”⑥有待加强;二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与司法资源有限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办案难度和压力增大,办案人员长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不够完善,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司法辅助人员还需要进一步配齐配强。上述问题,我们将严肃对待,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院,切实加强思想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要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立足瑞丽区域实际,紧扣法院工作职能,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委各项工作部署。
二、突出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边境安全稳定,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加强建章立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长效,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服务“三大攻坚战”、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试验区、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依法审理涉众型金融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妥善化解民生案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服务和保障“放管服”改革,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执行力度、执行措施,切实巩固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推进执行工作经验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三、突出宗旨意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人民法院工作基本导向,创新为民谋利、为民解忧工作机制,完善“两个一站式”建设⑦,积极打造“智慧法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创新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和法治宣传工作,健全司法公开机制,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强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创新新媒体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推动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加大装备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改善执法办案条件。
四、突出与时俱进,切实增强工作质效
按照最高院“五五改革纲要”⑧,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组织体系、机构设置、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和履职保障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健全内部分工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和专业法官会议衔接机制,继续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解纷机制,妥善化解涉外涉侨纠纷;加强审判管理,切实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严格结案标准,加强和改进送达工作;完善司法人员考评机制,加强法官履职保障,落实保障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办法。
五、突出公正廉洁,切实打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干警政治意识、知识更新、能力培训、实践锻炼,切实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五个过硬”⑨的新时代法院队伍。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创新开展监督联络工作,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时代激荡人心,新征程责任重大,新使命催人奋进。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公正司法使命,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为实现瑞丽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年案件情况及工作报告注释
一、近三年案件情况
二、相关注释
注释①“三项规程”: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注释②“三个贯穿”“五项亮点”瑞丽执行特征: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时,所呈现出的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供借鉴参考的工作特征。即重视贯穿全程、狠抓贯穿全程、严管贯穿全程“三个贯穿”和党委重视力度前所未有、执行宣传亮点突出、抓实涉外执行案件、司法网络拍卖效果好、创新执行救助保险机制“五项亮点”。
注释③“一庭一站、四三二一”涉外审判瑞丽模式:本院在涉外案件审理和涉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所形成的经验模式。
“一庭一站”:设立了涉外审判庭和国门诉讼服务站。
“四三二一”:四项工作创新:完善诉讼服务方式,扫除涉外诉讼障碍;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化解涉外矛盾纠纷;创新文书送达方式,破解涉外送达难题;扎实开展“国门”审判,拓展涉外普法方式。三项工作要求,即接访耐心、调查细心、调解用心。围绕两条思路,即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化解纠纷真诚真意。坚持一个原则,在程序上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平等对待中外当事人。
注释④“两微一站”:微信、微博和官方网站。
注释⑤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形成的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进行再升级,赋予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内涵,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基层治理新经验。
注释⑥“三效统一”:在执法办案中,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
注释⑦“两个一站式”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注释⑧“五五改革纲要”:2019年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纲要包含10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是未来五年指导人民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
注释⑨“五个过硬”:即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