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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法院审理首例涉黑案件
瑞丽市人民法院审理首例涉黑案件
作者:杨元  发布时间:2020-04-13 10:07:12 打印 字号: | |

411日,瑞丽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聂士佩、张永福、盘江、刘刚、李俊杰、刘力、姚涛、吴圣界涉嫌犯绑架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以被告人聂仕佩为首,张永福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勾结境外赌场,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发布虚假贷款、招工、签单赌博等信息,诱骗被害人刘某等23人到境外,故意制造赌债,后以偿还赌债或直接偿还高额车旅费为由,将被害人带至租赁的民房内关押,并对被害人实施犯罪活动谋取暴利,以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及被害人亲友索要赎金。该团伙是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上述行为涉嫌绑架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他人偷越囯境罪、偷越国境罪。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市扫黑办旁听庭审并督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聂蕃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