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瑞丽分公司:
本院受理徐树明申请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20)云3102执470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瑞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 系 人:吴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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