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黄顺杰:
本院受理原告何学栋与被告杨连双、黄顺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丽市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3102民初43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承办法庭:速裁团队
承办法官:俸桂仙(联系电话:0692—4107013)
注:本公告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内及本院的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