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案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合议庭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向他人出售象皮和巨蜥,被告人崔某某向被告人李某某购买象皮和陆龟欲出售。2019年9月,被告人崔某某、范某某向李某某购买1只穿山甲,二人在杀害穿山甲时被民警抓获,当场还查获陆龟5只,象皮21块。被告人李某某、崔某某、范某某的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失、破坏了生态平衡,应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应追究其三人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案为《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瑞丽市人民法院首次采用“3+4”的合议庭组成形式进行审理,拓宽了人民监督渠道,彰显司法民主、公正。瑞丽市人民法院院长董文宏担任审判长,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龙磊担任公诉人及公益诉讼出庭检察人员。瑞丽市森林公安局干警及被告人家属参加了旁听,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