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瑞丽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红保等17人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初,瑞丽市勐卯镇进行基层换届选举,被告人红保、喊用等10余名村民以联名信上访举报前任村干部有贪腐问题和现场纠集部分村民滋扰等手段致使姐勒村无法进行正常选举。随后部分村民推选红保等人为“村代表”,以红保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形成。红保等人一方面以“不出人就不能分地、分红”等手段,聚集村民进行大规模滋事,破坏、强占他人土地,阻挠政府重大工程,随意私分集体预留地,对宗教场所蓄意破坏;另一方面打着维护集体利益的旗号,随意对村内的个体户、租户及施工队强行“涨地租”、收取所谓的“场地费”“罚款”等,获取非法利益。2017年底,姐勒村再次进行基层选举,红保、喊用、帅恩应等人采取拉拢、暗示投票等手段,让贵生当选为姐勒村村长,实现了对基层政权的长期把持。
公诉机关认为,以红保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行为11起,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行为较为恶劣,应依法予以严惩。
本案是瑞丽法院审理的第二起重大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案件审理关系着地方和谐稳定。案件受理后,瑞丽法院一方面配齐配强审判力量,成立了专门合议庭,及时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证据展示,听取各方意见,为庭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由院长亲自挂帅,督促案件办理,及时向德宏中院、瑞丽市扫黑办报告案件办理进度,积极争取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家属21人旁听案件审理。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德宏中院副院长夏少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陈涛到场指导工作。
由于案情较为疑难复杂、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