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备受关注的被告人红保等17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瑞丽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红保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喊用等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并处以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初,瑞丽市勐卯镇进行基层换届选举,被告人红保、喊用等10余名村民以联名信上访举报前任村干部有贪腐问题和现场纠集部分村民滋扰等手段致使姐勒村无法进行正常选举。随后部分村民推选红保等人为“村代表”,以红保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形成。红保等人一方面以“不出人就不能分地、分红”等手段,聚集村民进行大规模滋事,破坏、强占他人土地,阻挠政府重大工程,随意私分集体预留地,对宗教场所蓄意破坏;另一方面打着维护集体利益的旗号,随意对村内的个体户、租户及施工队强行“涨地租”、收取所谓的“场地费”“罚款”等,获取非法利益。2017年底,姐勒村再次进行基层选举,红保、喊用、帅恩应等人采取拉拢、暗示投票等手段,让贵生当选为姐勒村村长,实现了对基层政权的长期把持。该集团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行为11起,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红保在涉恶犯罪集团中起决定、指挥作用,是集团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喊用、帅恩应在多起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是主要成员;被告人贵生、钱小左、卖恩瑞、妹喊岩栓、美焕、喊良孟、莫喊帅、小吞在参与的多起共同违法犯罪活动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被告人喊应等6人不属于集团成员,应当按照各所犯罪行,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同时,瑞丽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并作出判决。
至此,瑞丽法院受理的12件48人涉黑涉恶及涉保护伞案件实现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