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曾海珍暂予监外执行
公 示
罪犯曾海珍,女,1979年3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2622197903241548,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新桥镇新桥村大屋哩18号,现住云南省瑞丽市勐卯镇一分场场部104号。
2021年4月2日,本院作出了(2021)云3102刑初194号刑事判决,以曾海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现判决已发生效力。
经罪犯本人申请,我院审查,罪犯曾海珍于2020年12月18日在瑞丽市景成医院产下一名女婴,现正处于哺乳期,不宜收监执行,拟对罪犯曾海珍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
如对公示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刑事审判庭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件应告知真实姓名。
来信地址:瑞丽市勐卯镇金泉路73号瑞丽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692-4145150
瑞丽市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