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吴国通:
原告瑞丽市林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国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3102民初980号案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