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妨害国境管理犯罪,助力疫情防控,形成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3月10、11日,瑞丽市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依法对被告人郭某某等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被告人兰某某等5件8人偷越国境案进行集中开庭及宣判。
被告人郭某某因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兰某某等8名被告人因犯偷越国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自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瑞丽市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疫情防控、打击跨境专项行动相结合,把高压严打跨境违法犯罪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各类跨境犯罪,按照常态化严打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总要求,聚焦跨境违法犯罪重点领域,深化对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的集中打击,严打整治边境地区“偷引带”人员,重拳打击为非法出入境人员提供接应、中转、藏匿的“黑摩的”“黑出租”“黑摆渡”“黑导游”,严打盘距在边境地区团伙骨干。严打严惩故意毁坏边境设施、偷挖地洞、乱开通道、私搭界河浮桥等不法行为,筑牢阻断疫情输入防线,有效震慑并遏制跨境违法犯罪,持续深化强边固边工作,坚决维护边境安全稳定。2021以来,共受理妨害国边境犯罪案件 300件888人,审结 278件828人,判处实刑率达99.6%,反映了人民法院对该类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维护国境管理秩序的立场和决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人数众多”;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为目的,招募、拉拢、引诱、介绍、培训偷越国(边)境人员,策划、安排偷越国(边)境行为,在他人偷越国(边)境之前或者偷越国(边)境过程中被查获的,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未遂)论处;具有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基础上,结合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量刑。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 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