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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法院组织召开瑞丽湾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作者:康宁娜  发布时间:2022-04-19 11:01:27 打印 字号: | |

4月18日上午,瑞丽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案为瑞丽法院受理的首例破产清算案件。

因本案债权人及列席人员处北京、沈阳、杭州等多地,为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同时降低参会人员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瑞丽法院在会议筹备阶段多次与管理人沟通协调,决定采取线下+线上钉钉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债务人股东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合议庭宣布了会议出席人员情况、案件受理情况,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指定并宣布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汇报了阶段性工作、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债权申报及核查情况,并提出财产管理方案、第三方机构选聘方案和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的报告等。

鉴于本案参会的机构债权人较多,部分债权人不能当场作出审议与表决,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审议与表决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由债权人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审核意见反馈表和表决票。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使债权人对瑞丽湾公司的现状有了更为客观、全面的了解,增强了债权人对清算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瑞丽法院下一阶段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加快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瑞丽法院将以本案审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为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