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瑞丽法院依法严惩跨境电信诈骗犯罪
作者: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04-30 10:16: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瑞丽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等10名被告被判处六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六万元至两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18日,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注册成立网络科技公司,并在境外租赁专门场地实施电信诈骗活动,先后纠集卢某某等人加入,搭建网站、注册网络聊天软件,通过添加好友以锁定诈骗对象,虚构美女身份,以交友或恋爱为名与被害人聊天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在聊天中引诱被害人购买外汇或搭建的网站购买物品,但被害人在网站下单付款后却不发货,而是将购买得来的虚假快递单号发送给被害人,使被害人误以为其所购买的物品已邮寄至聊天对象手中。经审查认定,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等人实施诈骗共计96起,诈骗金额共计折合人民币198631元。

在实施诈骗活动中,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等团伙人员分工明确,杨某某、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卢某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技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数额巨大,其10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