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丽市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平台成功调解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该案为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后,瑞丽法院受理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原告青岛某科技公司发现被告德宏某贸易公司在某平台开设店铺销售的产品未经允许使用了其公司商标,认为被告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遂诉至法院。
瑞丽法院作为全州唯一具有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资格的基层法院,案件受理后,由院长亲自带头承办。考虑到原被告均不在瑞丽,在征求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运用“三心”工作法进行线上调解,向当事双方讲解知识产权保护、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进行释明,通过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同意支付和解款,并立即删除被控侵权标识及文字,停止在平台店铺使用原告公司商标作为关键词。
瑞丽法院历来重视调解工作,注重调解结案,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运用“三心”调解法开展工作,即在审判中加大调解力度,用真心、耐心、细心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真心
就是真诚对待当事人,不偏不倚,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让当事人信任法官、信任调解员,感受到真心实意,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耐心
就是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从各个方面进行释法析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
细心
就是调解前做好充足准备工作,细致阅卷,找到当事双方利益平衡点,制定调解方案,让当事人做“选择题”。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的新机遇新挑战,下一步,瑞丽法院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能力,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探索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的新机遇新挑战,下一步,瑞丽法院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能力,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探索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提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德宏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统一由瑞丽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