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华忠、张芬:
本院关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分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2022)云3102执1749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对你(陈华忠)名下的房地产一宗进行价值评估,现询问你是否参加评估机构选取,如参加,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如若逾期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瑞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 系 人:楚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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