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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局长接待日的公告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02-27 09:37: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3年3月至12月每月第一周和第二周、第三周的周一(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1日、13日、20日

4月:3日、17日、24日

5月:4日、15日、22日

6月:1日、12日、19日

7月:3日、17日、24日

8月:1日、14日、21日

9月:1日、18日、25日

10月:7日、16日、23日

11月:1日、13日、20日

12月:1日、11日、18日

二、接待地点

瑞丽市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

三、来访须知

(一)接待实行预约制,请来访当事人于接访前一个工作日向瑞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登记预约,预约需提供真实姓名、执行案号、联系方式、简要诉求。预约电话:0692-4118667。

(二)当事人来访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执行材料到执行局排序、候访,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待。

(三)同一案件或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须推选来访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2人。

(四)来访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如实报告是否患有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服从组织人员管理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

(五)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有关情况(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

(六)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瑞丽市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