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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法院关于北汽瑞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作者:民庭  发布时间:2023-04-24 10:30:03 打印 字号: | |

本院根据北汽瑞丽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8月31日裁定受理北汽瑞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0月3日指定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担任北汽瑞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定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具体参会方式(线上或线下)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