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北汽瑞丽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8月31日裁定受理北汽瑞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0月3日指定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担任北汽瑞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定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具体参会方式(线上或线下)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