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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0 15:16:53 打印 字号: | |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是县级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对瑞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基本职能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定的各种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

5.负责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资,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6.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7.管理本院所有的经费和物资设备。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共有9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两次视察云南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大经济”部署,紧紧围绕瑞丽“加快建设沿边产业园区打造沿边开放新高地”历史使命,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文化软实力一流的基层法院,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在具体工作中,在典型案件审判中做实“公正与效率”。严格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定位,以能动履职促进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保障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加有力、准确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平等,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司法建议对市场主体的规范引导作用。持续做好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3.践行人民至上。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难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能动用好法律和司法政策,切实解决好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把工作做在平时,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深化落实,做好“民主与法治”更优结合的文章。

4.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工作落脚点,认真谋划落实省高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动态管理,紧压实管理责任、审判责任,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狠抓办案质量、紧盯解纷时效。

5.做实强基固本发展根基。深化司法为民便民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多元共治”下,持续推进“抓前端、治未病”诉源治理工作。保障民生权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住房、劳务、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案件,加强老年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增强宣传意识、媒体素养,加强以案释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干警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持续转变司法作风、纠治四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完善失实举报澄清机制,为干事者撑腰鼓劲,让法官干警秉公办案、依法履职、安心工作。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市法院将以奋进之姿塑造新优势、锻造新能力、奋进新征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中国式现代化瑞丽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114,640.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88,240.6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126,40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3年增加508,743.35元,增长2.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6,451.19元,增长0.24%,其他收入增加1,126,400.00元,增长100%,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4,107.84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金额增加;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2024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计入其他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988,240.66元,其中:本年收入18,296,663.21元,上年结转收入691,577.4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96,663.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3年增加46,451.19元,增长0.25%。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67,466.97元,增长0.92%;上年结转减少121,015.78元,减少14.8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金额增加;二是上年结转减少,主要是结转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14,640.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988,240.66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6,663.21元,比上年增加91,566.97元,增长0.59%,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金额增加;项目支出3,551,577.45元,比上年减少45,115.78元,下降1.25%,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结转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1,754,921.18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2,469,716.96元,主要用于我院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607,860.49元,主要用于我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以及与办案业务相关的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4,525.28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58.97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4,859.3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79,862.24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除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60,036.18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3,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38,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1,600.00元,较上年增加104,502.48元,增长46.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6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27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4,502.48元,增长50.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497.52元,下降7.54%。2024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23年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全年审结案件数530件;

2.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民事审判全年审结案件数2980件;

3.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政审判全年审结案件数25件;

4.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全年执结案件数2145件;

5.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全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100%在审限内结案;

6.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做到100%公开审判;

7.注重人权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100%获得辩护权;

8.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各审判业务部门全年要选择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进行以案释法,既回应社会关切,又促进审判质量提高;

9.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注重判后答疑,对诉讼当事人的来访做到100%接待;

10.通过保障数据网络的运行,完成数据信息的传输,实现法院之间计算机网络的互联,开展案件信息管理、行政办公管理、司法统计与决策支持、法官管理等方面的应用,进行案件信息、行政办公信息、内部网站等方面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11.加强法官干警队伍廉政教育、素质培训,不断提升法官干警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严格按照政工科培训计划组织全院干警进行素质教育培训、廉政教育培训。

(二)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管发〔2020〕12号)中的标准,结合我院物业管理面积和物业管理费支出实际情况,设立审判综合保障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我院物业管理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3.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12,942.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261.63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审判执行业务量增加导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资产总额104,120,977.04元,其中,流动资产74,584,520.65元,固定资产29,461,846.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4,609.7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82,37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7,615.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4项,账面原值1,999,697.0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空表说明

1.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无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故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公开空表。

2.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3.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附件: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


 

来源:财务室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