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筑牢边境防线,从源头预防违法犯罪,5月23日下午瑞丽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村门口,在勐秀乡户瓦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勐秀乡户瓦村、等扎村、小街村的部分村民共100余人到场旁听。
经过法庭审理查明,为了获取非法报酬,2023年10月28日13时被告人许某某在境外人员的安排下,到边境线接送偷越国境人员,被边境联防所巡逻人员发现并制止后,无视巡逻人员的阻拦驾车逃离,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许某某的犯罪情节、性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态度,法庭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当庭作出判决,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依法判处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庭审结束后,瑞丽法院涉外审判庭法官结合近期审理的典型案例,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法治公开课,引导旁听村民遵纪守法,切勿一时糊涂,为一己私利触碰法律底线,最终只能吞下犯罪的苦果。要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偷引带”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祖国边境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下一步,瑞丽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加大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力度,深化巩固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继续在抵边村寨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法官提醒
“偷引带”违法,切勿以身试法。不要为了眼前利益非法出入国境或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必须严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做到“不参与、不隐瞒、不纵容”,自觉抵制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边境和谐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3次以上为多次、10人以上为人数众多)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